人保财险是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我们提供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保险、健康保险、现金保险 、综合保险……
首页 | 车辆保险 | 货物运输保险 | 企业财产保险 |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 | 责任保险 | 产品大全
  | 保证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 | 综合保险 | 家庭财产保险 | 关于我们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进出口货运保险索赔指南

当被保险人保险的货物遭受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的索赔问题就产生了。被保险人应按照保单的规定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同时还应以收货人的身份向承运人办妥必要的手续,以维护自己的索赔权利。

一、损失通知:当被保险人获悉或发现保险货物遭损,应马上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检验损失,提出施救意见,确定保险责任,查核发货人或承运人责任。延迟通知,会耽误保险人进行有关工作,引起异议,影响索赔。

二、向承运人等有关方提出索赔: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货时发现货物明显受损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还应立即向承运人、受托人以及海关、港务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当这些损失涉及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如码头、装卸公司的责任,应立即以书面向他们提出索赔,并保留追偿权利,必要时还要申请延长索赔时效。

三、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保险货物受损后,作为货方的被保险人应该对受损货物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特别是对受损货物,被保险人仍须协助保险人进行转售、修理和改变用途等工作。因为相对于保险人而言,被保险人对于货物的性能、用途更加熟悉,因此,原则上残货应由货方处理。

四、背全必要的索赔单证:
1、保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2、运输契约,如提单、运单和邮单等;
3、发票;
4、装箱单、磅码单;
5、向承运人或有责任方请求赔偿的书面文件;
6、检验报告;
7、海事报告摘录或海事声明书;
8、货损货差证明;
9、索赔清单。

  货物运输保险
· 物流货物保险
·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
免费为深圳地区客户上门提供保险咨询服务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越华路1号  电话:0755-88851617 83318585
手机:13543290590 13008865785   传真:0755-83119835
邮箱:service$szbx.com.cn (因垃圾邮件,请将 $ 改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