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向校方提起索赔的现象越来越多,而学校对学生负有的这种保护和管理义务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参加校(园)方责任保险将帮助校方转嫁赔偿责任,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条款规定赔偿给学生,既为学校分忧,保障了校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也使学生得到赔偿,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条款解析
· 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
· 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境外责任保险条款
· 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注册学生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投保指南
供电责任保险投保指南
凡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普通教育机构或校外教育机构均可参加校(园)方责任保险,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职高、技校、工读学校、特殊学校,以及少年宫、少年科技站等。投保手续可以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任何分支机构办理。投保时需要填写投保单,并且提供学校类别、学生人数、学校面积、周围环境特点等有关情况。附加险要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购买。
理赔指南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要及时通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且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
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与受损方协商赔偿协议,一定要事先征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不要自行对受损方作出任何赔偿方面的承诺;
第二,在接到有关诉讼通知,及时书面通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诉讼过程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给予必要的协助。 |